2020年天津高考招生学科选择标准概览

2020年天津高考招生学科选择标准概览

2020年天津高考招生学科选择标准概览

2024年拟在天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选科要求及相关说明如下,供大家查阅了解。

2024年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新版目录适用于参加2024年高考的考生,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

2.新版目录中部分高等学校报送的选考科目要求,为高等学校在全国范围内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会安排在津招生计划。因此,2024年在津招生本科专业以当年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新版目录中按选考科目要求统计如下图所示:

4.与现行的选考科目要求相比,新版目录中选考科目要求取消了“或”的选考科目关系,提出2门及以上选考科目要求的本科专业都要求所提的科目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5.新版目录中,按照提出1门选考科目要求统计,物理、历史和思想政治科目专业数占比较多。其中,提出物理科目必须选考方可报考的本科专业数为1631个,占本科专业总数的5.59%;提出历史科目必须选考方可报考的本科专业数为368个,占本科专业总数的1.26%;提出思想政治科目必须选考方可报考的本科专业数为332个,占本科专业总数的1.14%。

6.新版目录中,按照提出2门选考科目要求统计,物理和化学科目组合专业数占比最高。如考生选考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可以填报的本科专业数为28172个,专业覆盖率(即可报考专业数占专业总数的比例)为96.51%;考生选考物理、化学、历史科目可以填报的本科专业数为28080个,专业覆盖率为96.19%;考生选考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科目可以填报的本科专业数为28051个,专业覆盖率为96.09%;考生选考物理、化学、地理科目可以填报的本科专业数为27914个,专业覆盖率为95.62%。

附件具体选科要求:

天津高考怎么选科

天津高考选科如下:

学生选科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几种因素:个人兴趣爱好:学生首先考虑的自己喜欢哪些学科,擅长哪些学料,但自己真正的兴趣、爱好、特长往往难以发现。高校专业了解:学生会考虑自己将要选择的高校专业开设哪些课程、就业方向如何。

特别是各个专业对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等学科的限制。高中学科认识: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等各学科知识容量、难度,以及学科教师的教学水平、师生关系会对学生选课产生重要影响。

不同组合成绩:学生选择不同组合时的成绩也会成为学生考虑的重要因素职业倾向分析:性格及职业倾向的测评数据能为学生选课提供一些基本参考。家庭成员职业: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的职业有时会对学生选择产生较大影响。

一般只要选择了物理学科,其他两科任选,也可以选择9成的专业,并可以报考普通本科A批次的几乎所有热门专业。在这种情况下,最为“合理”的选科方式,就是“物理+地理+政治”的组合了,即战略性放弃了较难的化学学科,又选择了常识性最多的地理和政治学科。

高考重要性

对你来说,意味着你比别人的选择情况要多一个。人生选择很重要,对一个选择多一条路通过高考进入好的院校,好的学校各方面的资源是非常丰富的。对于你日后的发展会起到意想不到的帮助效果。比如人际关系。给你指明了一条道,因为太多人,不知道该怎么走了。

好的大学,氛围可以簇拥着你不断向前。遇到什么问题随便敲开哪家的门,都是顶级的教授,在这样的环境里,想不进步都难。你主动学习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知识的积累,理解,掌握能力,你忍耐寂寞,抗拒诱惑,应对挫折,自律超过了止步于大学之外的同学们。

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在天津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2017级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2020年起,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拟在津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选考科目怎么与大学专业对接

每所大学各专业对选考科目规定都是不同的,而且每年都有可能发生变化,所以最笨的***是每年去各学校官网查看最新公告。取巧的***是,根据专业名称去判断可能需要学哪科。

和物理有关的专业,如物理学类、力学类、机械类、测控类、科学类等;与化学有关的专业,如化学类、工程类、材料类、制药类等;和生物有关的专业,如环境类、生态类、水产类等;和历史有关的专业,如历史类、民族学、考古学等;和政治有关的专业,如政治类、哲学类、工管类等;和地理有关的专业,如地理学类、气象类、勘探类、水利类等。

在选择选考科目时,最好与将来要报考的大学专业联系起来,这样选择选考科目才能更精准对接,选择起来更有针对性。

天津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性质及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057

5.学校地址:

滨海校区: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6.学校概况及办学特点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为天津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本硕博教育体系完整的大学。

学校现有69个本科专业,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3个天津市“一流学科”和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含2个重点培育学科)。农业科学、化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建有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生物工程、包装工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有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包装工程、环境科学、工业设计、财务管理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20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与应用型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及美国食品科学技术协会(IFT)认证,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享有“盐业黄埔”之美誉、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建有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5个国家级科技平台以及6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5个天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天津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近3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年来,累计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8项、省部级科技奖励110余项。

学校实施完全学分制改革,推出了选课制、弹性学制、导师制、学分互认制等一系列新举措。近年来,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建成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天津市级精品课17门;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中心(项目)2个、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有天津市虚拟仿真项目15个。

学校坚持开放和国际化办学的思路,目前已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40多个国家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现有教育部批准的3个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六条成立以分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并由其向考生公布,学校也通过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学校招生预留计划

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区、市)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九条我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办法,学费标准遵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天津科技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535号)文件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处理)中日合作办学专业22000元/生/年;生物工程(酿造与蒸馏)中英合作办学专业24000元/生/年;财务管理中澳合作办学专业25000元/生/年。

天津市联合培养项目收费:工学门类专业5400元/生/年;管理学门类专业4400元/生/年。

住宿费收取标准:滨海校区1000元/生/年;河西校区根据不同公寓不同房间住宿条件,住宿费标准为800元/生/年、9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依据实际安排住宿情况收费。

如本年度***对以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按***调整后新标准执行。

第十条学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奖助面超过30%。现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等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天津科技大学奖学金、朱颖奖学金等十余项专项奖学金,以及企事业和个人赞助的专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补助、特殊困难补助以及学校、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多项助学金。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合格标准内,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校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区、市)的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需满足我校相应专业或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专业志愿录取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江苏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六条之有关规定。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处理)和日语专业除外,其公共外语课程为日语(零起点)]。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及对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如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含附加分)。

第十七条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认可招生省份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具体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美术类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按考生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规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分,以“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3.综合分计算***:(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2)内蒙古自治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统考成绩×60%。(3)其他省份: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0%+统考成绩×30%(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都以满分750分进行折算;文化课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不含加分)。

4.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

第十九条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表演专业(服装表演方向)招生执行2020年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

2.参加我校专业校考且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在该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志愿,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3.参加河北省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校际联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的考生,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综合分计算办法,依据我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志愿,按照投档综合分择优录取。

4.如本专业属于生源所在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范围,考生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方有资格参加录取。考生所在省对专业统考成绩使用有明确规定的,则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对于高水平运动员,经我校考核合格且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者,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规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执行,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六章报到与入学

第二十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天津科技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归属学院所在校区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天津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国家有相关规定和我校以中外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形式招生的学生,在读期间不允许调整专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我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前我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在学校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三十二条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考生可以通过招生简章、***咨询或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浏览招生网页等方式咨询招生情况。录取信息的查询,考生可以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查询途径查询,也可通过我校官方网站或招生咨询***查询。

学校网址:

联系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邮编:300222

E-mail:zszx@tust.edu.cn

咨询***:022-28113336、60600336

监督***:022-60600151

高考改革,想考医学系,应该选哪几科

1、高考改革后,想学习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应该选择哪些自选科目要根据欲报考院校公布的选科要求,不同院校的选科要求是不相同的。

2、比如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高考在天津市的各专业选科要求为: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国标代码:13702

五、学院地址:学院共有5个校区:河东区真理道27号(主校区)、河北区幸福道39号(幸福道校区)、河北区泰兴路4号(泰兴路校区)、河北区乌江路南头(渤海校区)和河北区民权门乌江南里(月牙河校区)。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始创于1958年,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天津市河北区***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以“修德励学,强能笃行”为校训,以“立足河北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特色发展,办好百姓身边的高职学院”为办学定位,在天津市高职院校中独树一帜,是“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学校”、“天津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市双一流高职学院建设单位”、“全国民政行指委老年专指委理事单位”、“天津市幼儿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与秘书处单位”、“京津冀养老人才培养协作会秘书长单位”等。学院坐落在中心城区,交通便捷,环境优雅。学院围绕全国现代服务业,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普通高考设置了24个招生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的专业2个,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的专业6个,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1+X证书试点专业7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专业3个。

学院拥有中央财政、市财政支持的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实训设施,有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和自动化技术结合实训基地(中心)。包含虚拟企业财务运营中心、数码钢琴房、老年日间照料、联想3C服务中心等99个实训室。学院依托***办学优势,搭建政企校社合作办学平台,大力推行校企合作。与威德国际教育集团、喜达屋酒店集团、北新动画公司、联想集团、用友新道等多家大型知名企业合作,将实际项目、企业技术骨干引进课堂,实施校企共育人才。

学院以“塑城市职业学院学子形象”系列活动为载体,将专业技能培养与各类活动相融合,多措并举推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实施素养证书,促进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效果。近年来,数百名学生在国家、天津市及行业协会举办的学生技能竞赛中屡获殊荣,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设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按教育部、各省市招生委员会与考试院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对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原则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指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进行。

第五条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执行招生计划、审定各环节操作规范以及重大事项的申报;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成立由党委委员、纪检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纪检监督领导小组,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学院招生委员会通报。

第六条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高职招生工作办公室,在纪检监督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招生专业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会计、酒店管理、金融管理(客户服务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英语、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老年教育指导与服务)、家政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动漫***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消防工程技术、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美术类)。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高考报考指南。

第九条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0年新生报到须知。如天津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天津市***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还须有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统)考合格成绩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成绩)。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二条学院在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海南省、天津市招生专业(类)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江苏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

第十三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甘肃省对口升学专业录取时,当对口升学批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天津考生参考第十七条),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六条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八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学院5个校区主要功能:主校区(河东区真理道27号),财经与艺术系、教育与社会事业系、商务贸易系专业教学上课地点,以上系学生住宿区为幸福道校区(河北区幸福道39号)或泰兴路校区(河北区泰兴路4号)。机电与信息工程系所有专业教学上课地点在渤海校区(河北区乌江路南头),该系住宿区为月牙河校区(河北区民权门乌江南里)。具体报到要求以2020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第二十三条学院根据《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五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cszyxyzb@163.com

***:022-26473168、26464200

邮编:300250

纪检监督***:022-26430105

咨询***:800145577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27号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0年在天津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2017级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2020年起,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0年拟在津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选考科目不是喜欢什么选什么

根据《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2020年开始,高考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每门满分150分)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6门科目自主选3门,每门满分100分)组成。这就意味着高考仍由6门科目组成,其中的3门是必选项,即语文、数学、外语,而另外3门则是选考项,考生可以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这6门中任意选择3门。

从6门中选择3门有多少种可能?运用排列组合公式计算得出的答案是20种。

可能有的学生和家长会认为,无论有多少种可能性,只要选择自己爱学的,或是相对强的3门学科就可以了。可事实上,这道选择题并不是如此简单,正如王欣说的那样,“并不是你喜欢什么就能选择什么”。

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在天津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2017级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2020年起,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拟在津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选考科目6选3或7选3如何选择

在6门课或7门课中选出三门,对很多同学确实是难事。大家选择的时候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选择:1)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2)根据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选择课程;3)根据就业情况选择专业进而选择课程。

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这个可能大家都非常容易选择。但是有一部分同学还是非常痛苦,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对什么课程感兴趣或者对高考的科目都不感兴趣。如果是这种情况,建议大家至少要选择物理。根据浙江省对2017年高校选考科目的统计,考生选考物理可报考(包括高校设限选考科目为物理或没有设限选考科目)的专业(类)达到91%,化学达到83.5%,生物达到68.8%,政治达到59.7%,历史达到62.8%,地理达到60.9%,技术达到70.6%。因此,其中一门选择了物理,将来你选择专业的范围就很广了。

至于第二种***,通过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选择课程,这个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大学的专业,然后再去研究这些学校的专业与高中课程的衔接情况。这对于广大高中同学来说是基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国的本科专业有500多个,大家光把这些专业名称搞明白都得费一番功夫,更别说把这些专业学什么,就业情况等搞清楚了。而大学的专业与高中课程的衔接情况则更加复杂,据统计,2017年在浙江省招生的本科院校有1368所,涵盖2.37万余个专业(类)。对于高中同学来说,是个海量的数字,这种情况最好求助专业人士。当然,如果有同学愿意自己花时间去了解,最好在选考之前花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去搜集这些专业的数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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